根据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条例》和中央、省委省政府关于“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”的各项要求,大力发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,本着简朴、节约、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,坚决杜绝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现象的发生。公司纪委于近日下发司纪〔2013〕6号《 关于加强元旦、春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》,就公司“两节”期间党员干部廉洁建设工作作出要求。
《通知》要求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贯彻落实中纪委《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》和《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》,严禁用公款购买、印制、邮寄、赠送贺年卡、明信片、年历等物品,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、烟酒、花卉、食品等年货节礼,要通过党员大会、支委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文件精神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观念,增强廉洁从业意识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厂报、广播对“两节”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,以廉洁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员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
《通知》明确要求各二级单位(含各子公司)之间,在元旦春节期间严禁搞相互走访、相互送礼、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;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严禁用单位资金购买赠送烟酒、花卉、食品等年货节礼(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);严禁各单位向公司领导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、业务人员送“红包”等,一经查实,一律免职。严肃财经纪律,强化审计监督,削减不必要的开支,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公司生产经营上。
公司党员干部要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自觉带头抵制不良风气,公司纪委、监审法律处将切实发挥职能作用,通过受理举报、现场督查、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,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和要求的的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,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,将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。
林敏
2013-12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