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9日上午,川投峨铁公司在10楼会议室组织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学习了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即新《环保法》)及峨铁公司2014版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相关单位班长以上管理人员44人参加了学习。
根据公司安排,生产与环保管理处牵头组织学习,学习会上张桂莲带领大家重点对新《环保法》70条进行了逐条学习、讲解,讲解结合工作、生活实际告知大家保护环境是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的义务,低碳、节俭的生活方式即是环保行动也是对自己身体健康的保护。在公司2014版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的学习中,重点解释了环境事件、突发环境事件的含义,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管理,组织机构及应急处置措施。
通过学习,参会人员了解了新《环保法》严在未批先建,直接处罚,恢复原状;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;按日计罚,上不封顶;环评、监测、主营机构负连带责任;四种情形的行政拘留;九种情形引咎辞职;追究刑事责任等。以确保公司颗粒物达标(50mg/m3)排放率≥95%;全面开展自行监测,完成率≥80%;自行监测公布率≥90%;颗粒物排放≤总量110吨;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≥95%;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传输有效率≥90%;群众投诉为零,环境信用评价>80分;危废管理方面,严禁任何非法的排放、倾倒、处置行为,确保排污行为合法合规。(凌志海)